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14年第二批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的通知
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14年
第二批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的通知
粤经信节能函〔2014〕1967号
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有关企业:
根据国家和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,现 认定广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 15 家电厂(机组)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,并 将名单予以公布,同时 颁发《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》。
附件: 2014 年第二批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名单
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
2014 年 12 月 30 日
- 2014年第二批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名单.xls